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行业动态】 > 正文
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指甲油发出消费者警告

来源:中国国际美容网   时间:2006-5-27


  据德国制成品进口商协会提供的消息,2006年3月30日,波兰向欧盟通报,原产于中国的指甲油(海关编码330430000)不符合有关健康标准。检测结果表明,指甲油中含禁用有害物质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有关危险品条例规定,DBP属于对生殖系统造成危害的物质;化妆品条例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DBP。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波兰已在全国范围禁止销售该产品。欧委会据此在欧盟范围内对该产品发出消费者警告。我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应予高度重视。

  该警告是根据欧盟76/768/EWG化妆品条例等法规发出的。

 

 
 
 

[责任编辑:bjhdp]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商机信息


 
图片新闻
【行业动态】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 SOOSOU.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免责申明 京ICP备060036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