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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涉嫌欺诈!

来源:http://news.phoenixtv.com/   时间:2007-3-16

对于无助的人们来说,“3·15”节日是个盼头,但是对于不法者来说,“3·15”却是个令人胆寒的日子,因为他们的不法劣迹将大白于天下。昨夜的央视3·15晚会对于七宗不良事件进行了重点曝光,其中涉及医疗、保健及减肥产品、手机及食品等可谓件件都涉及民生。国家行政部门还在现场权威发布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改稿和部分产品抽查结果,内容涉及灯具、电热水器、进口服装及工业原料。

晚会现场

郭德纲“露面” 观众笑不出来

央视3·15晚会昨晚在一号演播厅举行,与综艺晚会欢歌笑语相比,3·15晚会现场相当肃静,不少观众都被晚会不断披露的内容所吸引,尤其是相声演员郭德纲所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上了3·15,更让观众震惊不已。

现场的“纲丝” 感到很失望
 


3·15晚会曝光问题减肥茶 郭德纲拍胸脯:“减了六斤!”

■“纲丝”:想不到在这个晚会上看到他

■律师:明星对广告应有审查义务

晚会一开始就公布了郭德纲代言的减肥茶有欺骗消费者的问题,记者在晚会现场发现,郭德纲显然更能引起观众的兴趣,他在电视画面上一出现,就有观众兴奋的叫出他的名字。但是随着内容的逐渐披露,很多人笑不出来了。最后晚会播放了该减肥茶广告里的一段内容:有人问郭德纲是否敢为自己的代言负责,郭德纲说:“当然敢了。”现场爆发出一阵阵笑声,但绝不是高兴的欢笑,而是阵阵冷笑。

记者也在现场采访了几位观众,来自东北的齐先生是带着妻子、女儿来看晚会的,还特意拿了一个望远镜,看到有关减肥茶的内容,齐先生非常震惊,他表示,“我在北京的公交车上经常能看到这个广告,开始我还有些半信半疑是否有效,后来看电视他(郭德纲)的肚子还是挺大的,没见小啊,就不信了。所以我觉得明星做广告千万要慎重,尤其是正在红的,一旦被人发现是假的,对自己影响多大。辛辛苦苦挣的名声一下都毁了。”

在北京上大学的小王表示自己是一位“纲丝”,对他的作品了如指掌,没想到能看到这么一幕。他表示,“我一直想在央视的晚会上看到郭德纲,今年春晚没能看见他我还觉得很失望,但是真的没想到今晚能原这个梦,只不过打死我也想不到竟会是3·15晚会,简直是莫大的讽刺。我估计经过这么一曝光,以后郭德纲上央视春晚更没戏了,虽然不是针对某个人,但是我觉得这个曝光内容没采访郭德纲是一个小小缺憾,听听他是怎么解释的应该也挺有意思,郭德纲应该创作一个相声,叫《我上了央视》,把这段说一说。”

“藏秘排油” 与藏茶无关

昨晚,由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该产品经专家鉴定,它与藏茶没有关系。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该产品使用的商标是正在受理尚未批准的。此外,该产品的宣传中,出现了一家名为“亚洲藏茶医学保健研究所”的单位,经调查,该公司于2006年3月1日成立,是一个注册股本只有1万港币的私人公司。董事只有1个人,名叫张锦力。值得一提的是,此人正是“藏秘排油”的策划人。

记者拨通郭德纲经纪人王海的电话,而接电话的却是郭德纲,更巧的是,他表示自己刚刚录制完藏秘排毒茶的第二个广告,正准备回家。

当记者将他已经和这种藏秘排毒茶一起登上央视3·15晚会的画面,并且是他第一次登上央视镜头时,郭德纲就哈哈大笑地说,“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我没有上春晚的缘故吧。”随后他又否定了这一说法,“我想肯定不是我没有参加春晚的原因。从我代言这个产品开始,业内业外已经经历过六七次这样的打击了,所有事情总有揭穿迷雾真相大白的时候,如果明明知道它有问题还代言那肯定就是疯了。今天还有很多明星和我一起拍这个广告。”

 

登上央视3·15晚会的都是质量受到质疑的产品,而郭德纲昨晚登上央视画面的6、7个镜头中包括他在广告中说自己也因为这种藏秘排毒茶减掉6斤的内容,这个画面显然是在质疑郭德纲说得究竟是真话还是假话,“我自己确实用了,最早在我做产品代言发布会的时候,有医生证明的画面,有体检的画面,都证明我的减肥效果。我身边有很多朋友用了它也管用。”然后郭德纲就转成了相声中常见的语调,“当然我也不能保证全世界所有人、包括那些猴儿啊、猩猩啊什么的都能管用,人参也不是对每一个人都管用的。”

晚会中说郭德纲代言这个产品拿了200万,对于这个问题,郭德纲开始打太极,“我媳妇告诉我,如果有女人问你挣多少钱,可千万不能告诉她。”这些问题显然都没有影响郭德纲昨晚的好心情,“我做我的广告、开心地过,管那干嘛。”

记者最后追问昨天到底又有哪些明星加入了这个藏秘排毒的大家庭,郭德纲则又打起了太极,“现在还没确定最后的人选,我21日、22日还要再重新拍两天。”

律师说法:广告明星责任与收益不对等

针对郭德纲的说法,记者采访了著名律师邱宝昌。邱律师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对广告明星的责任规定仍是真空,而明星只收钱不管事的做法显然有违公平,明星应承担审查义务。邱律师呼吁及早出台相关法律规定。

“随着电视的普及以及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许多著名的歌星、影星不断被邀加盟广告的制作,而且短短的几秒钟的广告往往就能使其获得令人咋舌的丰厚报酬。这使得我国现有的这些法律、法规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那就是没有规定广告演员应尽的义务,只收钱只管说厂家让说的话是不对的。我认为,广告演员对自己参与的广告的内容的真实性负有审查的义务,法律应尽早在这方面做出相应的规定。”邱律师介绍,广告演员在广告中的作用是劝导,说服受众去认同并购买某种商品。因此,他们对受众就必须尽到一定义务,比如对商品的功能、产地、质量和获奖情况等影响消费者的因素要进行适当的审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等。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新增两条规定

昨晚,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发布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发布人宣布: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严格限制了药品广告内容,加大了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惩治力度。规定“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在药品广告宣传中,不得扩大或恶意隐瞒药品的功能疗效;对违反标准发布的药品广告,构成虚假广告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也增加了两个规定:篡改批准了的药品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撤销该药品品种的所有广告文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药品的广告申请;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征范围、绝对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将采取强制措施,在一定范围内暂停该产品的销售,同时责令其消除影响。

消协态度:劝诫名人谨慎代言广告

一个有问题的产品,可以使其广告代言人成为众矢之的——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藏秘排油”广告代言人郭德纲,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昨夜表示,这件事再次表明:名人为产品代言,如果产品不合格,其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效果更大,因此劝诫名人、明星们不要再为广告代言了。

张明说,一些虚假广告之所以会聘请名人,主要看重的是名人的名气,这种名气实际上是大家对明星的才艺的认可,因此名人应当注重这种由观众赋予的荣誉,不能利用这种荣誉给善良的群众、给信任自己的百姓带去误导。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再次呼吁:明星、名人,请注重自身形象,不要再为能赚取重金而忽视不实产品给社会带来的后果,不能因为赚钱而做误导广大百姓的事,对于没有亲身体验过的产品,千万不要代言。

[责任编辑:bjh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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