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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怎样监督化妆品生产、销售

来源:漂亮网   时间:2004-7-8

    第一个是预防卫生监督。新建一个化妆品企业,你的有关资料,经过卫生部门事先看一看,审查一下,避免厂房已经盖好了才发现卫生条件不行,造成很大损失。

    第二个就是生产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再生产之前要取得卫生许可证。

    第三个,如果使用的是新材料,要经过卫生部审批以后才能使用。因为化妆品更新换代比较快,有的原材料以前没用过。现在要用,它的安全性怎么样?要事先进行评价。最后一个是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上岗前的培训。从业人员要知道起码的卫生知识、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才能从事化妆品的生产。

    另一个是化妆品的经常性卫生监督。每年当地卫生部门对企业的卫生检查、对生产企业的检查,有地市以上部门组织,每年两次。条例里规定了检查的项目和数量,规定的很清楚,不是人人都可以进到厂里面监督检查的,要地、市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才有权。有的地方可能是综合的,省、地、县一起去检查,检查的数量和重点项目都有规定。 再一个是对经营单位的检查,规定了检查的重点和频次。如果是采样检查的话,有些是县或地级部门组织检测,要经过上级部门批准才能实施。就是说到商场去采样,必须是省一级卫生部门,或是省级卫生部门批准的地、县级卫生部门才能做,而且规定了内容和频次,避免乱检查、乱收费、乱发证情况的发生。

从国家整体来说,我们对化妆品的监督检查主要是这几个方面:

    第一是国家对相关产品的抽查。我们每年有一个国家相关产品的抽检计划,化妆品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个计划每年出或头一年底下达,一般都是每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抽检主要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主要卫生指标,如微生物、禁用、限用物质,都规定的很明确。组织有关城市,一般都是十几个城市,基本上是重点的化妆品生产经营地区。

    第二是对重大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

    第三就是低档经营性的卫生检查。根据条例的规定,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要进行日常的卫生检查,并规定它监督检查的重点,制定计划。第四,消费者和群众举报监督。

    条例里专门有几条规定了使用化妆品如果引起了不良反应,如何进行处理。

    第一,我们有一个化妆品安全性评审委员会,负责化妆品上市前的安全性评价,尤其是进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第二,对化妆品引起的重大事故进行鉴定。条例和细则里都有规定。

    第三个是认证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现在已经认定了4家。今后根据需要、方便企业和消费者,还要认定一些。再一个是制定了化妆品皮肤病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已经发布了7项。最后一个是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要求医疗单位发现不良反应后,要及时向卫生部报告。尤其是我们现在有了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这项工作会得到进一步加强。

[责任编辑:bjh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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